各县(市)供销合作社:
根据《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2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豫供文〔2020〕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引导全系统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进一步发挥导向作用,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完成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事业发展各项任务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供销合作社。
三、考核指标及分值设置
本年度考核共设置3大类(主要经济指标、主要工作指标、保障指标)23个二级指标58个小项,总分值为130分,并另设单独加分项15分,具体指标及分值设置如下:
1.主要经济指标(总分25分):销售总额(8分)、利润总额(8分)、资产总额增长率(4分)、所有者权益(5分)。
2.主要工作指标(总分75分):农业生产服务(18分)、农资保供(2分)、农产品流通服务(5分)、连锁经营网络建设(3分)、再生资源回收(4分)、电子商务(6分)、农村合作金融服务(2分)、基层组织建设(23分)、“三会制度”建设(7分)、社有企业发展(5分)。
3.保障指标(总分30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情况(5分)、争取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入党委、政府考核督导内容(2分)、争取当地党委政府落实到位的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及资金情况(2分)、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实施情况(1分)、全国总社总结提炼的7个典型经验复制推广情况(5分)、助力脱贫攻坚定点帮扶、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扶贫832平台采购额(2分)、宣传信息(3分)、综治平安建设(10分)。
4.加分项(15分):在深化综合改革发展中作出重大体制机制创新为全市作出表率的;承担市供销社重大工作任务的;对市供销社安排的单项或阶段性工作完成较好的;承担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工作任务并获认可表彰的单位,可申请单项加分,提供必要文件证明材料,总分不超过5分。
组织市社班子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各县(市)供销社进行评议打分,根据评议结果进行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按综合业绩考核得分对各县(市)供销合作社依次排序,并按照排序设立表彰等次。
市社将对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表彰单位排序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表彰决定抄送同级地方党委、政府。
五、相关要求
(一)考核数据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统计指标、财务指标以统计报表、财务电讯报告为准。数据务必真实有效,需有关文件、报告等证明材料的,请提供必要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2020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表》由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填写,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含电子文本形式)由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统一于2021年1月8日前报市社合作指导科。
(三)目标期内,参与考核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情况和本系统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考核时一票否决。
联 系 人:李艺萌
联系电话:0391-2923058
电子邮箱:jzsgxshzk@126.com
附件:2020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表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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